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第6.0.10條補充說明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2014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以下簡稱《標準》)發布以來,在指導全國公路工程建設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期部分省份反映,一些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中,20米及以下跨徑的既有空心板橋梁數量較多,其抗剪承載能力難以滿足《標準》6.0.10條的荷載標準要求,且難以通過加固予以提升。為充分利用既有橋梁、確保公路橋梁建設與運營安全,經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研究論證,結合各省調研情況,現對《標準》6.0.10條作出補充說明如下:
一、拼接加寬利用的既有橋涵,應滿足《標準》6.0.10條的要求。
二、20米及以下跨徑擬拼接加寬利用的既有橋梁,不滿足《標準》6.0.10條第3款極限承載能力要求但使用狀況良好的,為充分利用現有橋梁、并減少浪費,當滿足以下條件及要求時,可按照分車道布載的計算方法進行驗算(詳見附件),經論證后通過分車道管理予以利用。
1.經檢測評估,橋梁技術狀況良好;
2.拆除重建對交通運行、社會環境、資源節約等具有較大的不利影響;
3.通過嚴格采用分車道交通組織管理方式,實現運營安全。
三、拼寬橋梁,采用分車道交通組織管理時應嚴格按以下要求執行。
1.按車輛類型在拼寬橋梁施行分車道交通組織管理,降低拼寬橋中既有橋梁的荷載效應。既有橋梁部分主要承擔輕型車荷載,新建橋梁部分主要承擔重型車荷載。
2.采用分車道交通組織管理方式和實梁承載力試驗確定繼續使用的空心板橋梁,應急或維養時應采取交通疏導措施以控制實際通行荷載,有關單位加強對利用部分橋梁的日常檢查。
附件:分車道交通組織管理典型斷面示例及計算方法。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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